各科會根據課程特色、學習目標、學習過程和學習內容等設計不同形式的評估,大致分為:
- 進展性評估:
- 進展性評估的目的讓學生認識自己學習上的強項和弱項,幫助他們自我改進。
- 課堂表現、課堂活動的投入度、課業、默書、小測、專題研習、閱讀報告、口頭匯報、實作評量等均可成為教師用於進展性評估的一種模式,讓教師能全面了解學生的學習進展和達到的水平,調適學教的策略,協助學生學得更好。
- 中文科、英文科、數學科和常識科於每學段設有最少兩次進展性評估,以紙筆形式進行,評估的結果以分數記在卷面上,派發後需要家長簽閱,讓家長了解子女的學習進展。
- 總結性評估:
- 每學年有三學段,每學段設有一次期考作為總結性評估,讓家長了解學生的學習進展;讓學生知悉自己的學習成果。
- 總結性評估的結果用等第或分數顯示在成績報告表上,會作為升班的參考資料。
- 全年分三次總結性評估,時間如下:
第一段考:11月中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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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段考:2月下旬
或 3月上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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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段考:6月上旬
或 6月中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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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小一不設段考一,二至六年級全年分三次段考,每學段成績由一次考試計算。